《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发布
《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的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4大类72项门(急)诊诊疗信息。二是明确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制定了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标准,保障信息数据规范可用。三是就医疗机构利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
各级各类医院要正确理解《规定》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保存、分析、反馈,推动门(急)诊诊疗质量提升。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
《意见》提出完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升科学管理和治理能力等五方面16条建设任务。要求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五个“100%”,包括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3级以上,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4级以上。
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统筹规划和投入,全面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卫生健康信息行业标准要求,支持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通知》就加强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合理确定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强化就医地管理、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服务、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监测、完善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基金运行风险评估的同时,及时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应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同时,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快速锁定欺诈骗保、违反定点协议的可疑线索,提升精准打击能力。
两部门发文,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覆盖范围
《通知》提出,2024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并要求进一步规范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规范就医结算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做好扩围病种相关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工作。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1)》的要求,做好本地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比对和兼容工作,完成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联调测试。
《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推动科技赋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建立和质量控制,加强和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大数据日常自动校验、核对力度,支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本人开放。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的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随访预约等服务,辅助为医务人员提供合理用药、健康咨询建议,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运行、质量监管分析,强化支撑绩效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设备终端,加强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联通,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连续、动态的健康监测服务并适时上传至电子健康档案,为医务人员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提供辅助参考。
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
《行动方案》提出10项重点任务,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健康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健康不利影响。提出到2025年,健全完善多部门气候变化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到2030年,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其中,提出增强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鼓励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医疗卫生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平台,探索追踪相关能耗。提高气候敏感疾病的诊疗能力,制定远程医疗工作响应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基层诊治能力建设,完善气候敏感疾病的分级诊疗网络。
京津沪等九地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
《指南》提出,在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方面,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在现有病历记录系统内建设完善对中医主病主证、四诊信息、理法方药等中医诊疗服务信息要素的采集,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优化。鼓励建立中医优势病种或专科专病数据库。
在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病历(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鼓励结合实际,研发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等特色功能模块。建立健全中医病历书写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和中医药用语。
北京公布医疗健康重要改革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包含共58条改革任务,其中多项涉及医疗健康及养老领域。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深化首都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完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慢病等防控体系。优化统筹三医联动的体制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急救体系和儿科、康复护理等专科建设政策支持,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创新医疗卫生服务和监管手段,推动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拓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辽宁省“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文件提出搭建医疗健康数据平台,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突出便民惠民应用,加强数据要素服务创新;数字要素赋能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深化产业转型,加强数据要素改革创新等四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明确利用3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逐步融入医疗健康创新发展各环节,促进医疗健康数据的共享、流通和复用。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信息标准规范,明确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形成检查检验项目等编码数据库。以医联体、医共体为依托,强化医疗机构数据治理,实现检查检验标准化、同质化。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医院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医疗数据统一管理应用,开展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升级行动。全面推行预约检查、诊间结算、床旁出入院、多学科会诊等创新服务举措,持续优化医院的管理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深化人工智能、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数据要素场景创新应用。
湖北省发布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支持省域医学高地医疗设备更新升级。以省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为依托,推动数据驱动型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更新计算、存储、安全等基础设备。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置,强化中医类医院相关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
加快城市医院老旧医疗设备更新升级。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更新换代精准化、便捷化、智能化、远程化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发布
提出七大方面22项重点改革任务,包含:实施数字化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推进检查结果共享、省级影像云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化电子健康码、医保码应用,2024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全部接入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开展数字医院建设示范行动,在全省打造5家标杆性数字化医院、10家示范性数字医院。
四川省发布实施意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四川卫健委、省医保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四川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今年底前,85%的县达到国家紧密型标准。
《实施方案》明确激活县域医共体发展动能,建设数字化县域医共体。加强县域内信息化建设整合力度,联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互联网+”便民服务和互联网分院建设,依托信息化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推进区域内健康体检、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数据的汇聚治理,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将法定传染病、重大慢性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数字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按程序报告,避免漏报、迟报。